教学督导
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二级学院 教学督导工作检查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为加强教学过程管理,确保教学工作平稳运行,进一步推进学校内部教学质量诊断与改进工作,根据教务处质控中心学期工作安排,决定开展本学期二级学院教学督导工作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检查内容
(一)开展二级学院教学督导工作检查
1.依照海职院教务处〔2021〕64号《海南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加强二级学院教学督导工作的通知》中所列工作(因线上考试缘故,上学期考试试卷不列入本次检查内容),学校将对八个二级学院(不含乡村振兴学院和国际教育学院)教学督导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
2.“三新”教师帮扶工作情况检查。
各二级学院要对本学期教学督导中期工作完成情况开展自查,并于2023年5月20日前,通过钉钉报送期中督导工作总结材料给蓝宗强老师。
(二)开展扩招生(退役军人)及两委生教学质量督查
1.以二级学院(热农、工信、经管、旅游、通识和马院)督导组为单位,对本学院扩招生(退役军人)在线教学质量进行督查,形成质量督查报告(附件2-扩招生(退役军人)教学质量督查模板)。
2.乡村振兴学院两委生教学质量督查由校级督导组负责完成,并形成质量督查报告(附件2-扩招生(退役军人)教学质量督查模板)
各学院扩招生(退役军人)及两委生教学质量督查报告于2022年5月20日前,通过钉钉报送给教务处蓝宗强老师。
二、检查时间
5月8日至5月20日。
三、检查方式
二级学院教学督导工作检查采取二级学院自查和学校现场检查相结合,以二级学院自查为主,全面检查二级学院教学督导工作开展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在督导工作检查中要注重落实发展质量观和持续改进的理念,全力开展好自查和质量督查工作。
(二)对于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整改情况及时向相关部门和教师反馈。
(三) 检查结束后,请各学院及时整理有关材料,形成工作总结。
(四)各学院期中教学督导工作总结和扩招生教学质量督查报告,于5月20日前通过钉钉报送给蓝宗强老师。
附件:1.扩招生(退役军人)和两委生教学情况督查报告(模版)
2. 海职院教务处〔2021〕64号 海南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加强二级学院教学督导工作的通知
教务处(教学评价中心)
2023年4月28日
2023年4月28日
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二级学院教学督导工作检查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