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督导
海南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开展2023年秋季学期实践教学专项督导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为进一步规范专业建设,提高专业办学质量,根据教务处质控中心学期工作计划,决定第6至8周开展实践教学专项督导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实践教学专项督导工作组
(一)组长:沈振国
(二)组员:全体校级督导及校外兼职督导
二、专项督导学院及专业
(一)经济管理学院跨境电子商务专业;
(二)旅游学院空中乘务专业。
三、专项督导形式
(一)学院自查
请经济管理学院和旅游学院按照本次实践教学专项督导的主要内容(详见附件1的第五条)认真开展自查工作,自查时间为第6周。
(二)督导组开展督导检查
学校督导组将在学院自查的基础上,于第7周至第8周,对相关学院实践教学开展现场督导,督导方式包括:查阅资料、现场座谈、课堂教学评价和教学反馈等。
四、督导工作分工:(详见附件1第七条)
五. 材料提交要求:(详见附件1第八条)
教务处(教学评价中心)
2023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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