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督导
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多方教学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了督查教师的教学态度、教学准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效果;督查学生的学习态度、学习风气、学习纪律和学习效果。以便针对性地加强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现就本学期多方教学评价工作通知如下:
一、院领导评价
二级学院领导应在本学期第15周(2024年6月7日)前完成对本学院所有专任教师的教学工作评价。(评价参照附件1:院领导评价操作手册)。
二、督导评价
根据海职院教务处〔2021〕64号《海南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加强二级学院教学督导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各二级学院督导组统筹好本学院教师的课堂教学督导评价工作,确保第15周(2024年6月7日)前完成本学院专任教师课堂教学督导评价的全覆盖工作。(评价参照附件2:督导听课评价操作手册)。
三、同行评价
根据海职院教务处〔2021〕64号《海南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加强二级学院教学督导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各二级学院督导组与专业教研室(或课程教研室)一道统筹安排好本学院同行评价工作,每位专任教师至少有2个人以上听课评价,确保第15周(2024年6月7日)前完成本学院专任教师的同行评价全覆盖工作。(评价参照附件3:同行听课评价操作手册)。
四、学生评教
各二级学院组织好本院学生于2024年6月7日前完成学生评教工作,确保学生评教覆盖全体授课教师。(附件4:学生评教二维码。识别二维码,进入教学测评系统,开展学生评教,登录的原始密码为:123456)。
请各二级学院重视并组织好本次多方教学评价活动。
教务处(教学评价中心)
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