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督导
《关于开展试卷命题与阅卷质量检查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为进一步规范教学管理,提高试卷命题与阅卷质量,确保教学工作的严谨性和公正性,学校决定开展2024年秋季学期试卷命题与阅卷质量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考试课程的试卷命题与阅卷质量。
二、检查内容
(一)试卷命题
(1)试卷格式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2)题型是否合理,难易程度是否适中。
(3)试题表述是否准确、清晰,无歧义。
(二)阅卷情况
(1)评分标准是否明确、合理。
(2)阅卷是否严格按照评分标准进行,有无错判、漏判现象。
(3)成绩评定是否公正、客观,有无随意加分或减分情况。
(4)试卷分析是否认真、准确,对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是否提出有针对性的改进措施。
三、检查方式
采取教学单位自查和学校抽查相结合的检查方式。各教学单位自查本学院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的试卷命题与阅卷质量,自查截止时间为11月3日,并填写《试卷命题与阅卷质量自查表》,学校检查组开展检查时,把检查表提交给学校检查组。
四、学校抽查
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各教学单位的试卷命题与卷阅质量进行抽查。每个学院随机抽取3个专业,每个专业随机抽取2门课程,每门课程随机抽取一个教学班的20份试卷进行检查。检查时间为11月4日至6日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教学单位要充分认识试卷命题与阅卷质量检查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
(二)严格要求。检查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检查内容和标准进行,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三)及时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教学单位要及时进行整改,把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24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