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督导
海南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开展实践教学专项督导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为进一步规范专业建设,提高专业办学质量,根据教务处质控中心学期工作计划,决定近期开展实践教学专项督导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实践教学专项督导工作组
(一)组长:沈振国
(二)组员:全体校级督导及校外兼职督导
二、专项督导学院及专业
(一)艺术学院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专业;
(二)工信学院工程造价专业。
三、专项督导形式
(一)学院自查
请艺术学院和工信学院按照本次实践教学专项督导的主要内容(详见附件1的第五条)认真开展自查工作,自查时间为第10周。
(二)督导组开展督导检查
学校督导组将在学院自查的基础上,于第11周至第13周,对相关学院实践教学开展现场督导,督导方式包括:查阅资料、现场座谈、课堂教学评价等。
四、督导工作分工:(详见附件1第七条)
五. 材料提交要求:(详见附件1第八条)
教务处 2022年11月7日
海南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开展实践教学专项督导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1:实践教学专项督导工作方案.pdf
附件2:课堂教学实践教学环节检查表.xlsx
附件3:实践教学执行情况检查记录表(自查和检查用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