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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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多方教学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为了督查教师的教学态度、教学准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效果;督查学生的学习态度、学习风气、学习纪律和学习效果。以便针对性地加强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现就本学期多方教学评价工作通知如下:
一、院领导评价
二级学院领导应在本学期第16周前完成对本学院所有专任教师的教学工作评价。(评价参照附件1:院领导评价操作手册)。
二、督导评价
根据海职院教务处〔2021〕64号《海南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加强二级学院教学督导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各二级学院督导组统筹好本学院教师的课堂教学督导评价工作,确保第16周前完成本学院专任教师课堂教学督导评价的全覆盖工作。(评价参照附件2:督导听课评价操作手册)。
三、同行评价
根据海职院教务处〔2021〕64号《海南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加强二级学院教学督导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各二级学院督导组与专业教研室(或课程教研室)一道统筹安排好本学院同行评价工作,每位专任教师至少有2个人以上听课评价,确保第16周前完成本学院专任教师的同行评价全覆盖工作。(评价参照附件3:同行听课评价操作手册)。
四、学生评教
各二级学院组织好本院学生于2021年12月10日前完成学生评教工作,确保学生评教覆盖全体授课教师。(附件4:学生评教二维码。识别二维码,进入教学测评系统,开展学生评教)。
多方教学评价的参与率与覆盖率是各教学单位季度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请各二级学院重视并组织好评价活动。
教务处
2021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