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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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海南省教育厅 海南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关于做好评选表彰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单位:
根据《海南省教育厅 海南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做好评选表彰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工作的通知》(琼教语〔2022〕17号)的文件要求,激励先进、选树典型、强化示范引领,营造学习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浓厚氛围,为做好我校评选表彰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发给大家,请符合条件的部门单位或个人按要求填写材料,并于9月13日之前将纸质版材料交到行政楼217唐亿淑处。详情请看附件。
教务处
2022年9月5日
994_琼教语〔2022〕17号_海南省教育厅_海南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做好评选表彰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工作的通知.docx
附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