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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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专业主任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海职院人〔2018〕29 号文《专业主任岗位制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2022年专业主任年度考核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考核方式
由二级学院按照学校的规定组织对专业主任进行学年度考核。
二、考核对象
现任各专业主任和课程主任(任期不满6个月的不参与评优)。
三、考核内容
以任期内的工作目标和每学年的工作计划完成情况为主,具体按照海职院人〔2018〕29 号文,并根据《专业主任考核表》进行量化考核。
四、考核时间及要求
2023年12月15日前完成,考核结果报教务处,人资处备案。
教务处
2023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