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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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了加强教学管理,保障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经研究决定,于第11-12周(11月16日-11月26日)进行期中教学检查。本次检查以各单位自查为主,教务处组织抽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本学期第11周至第13周(11月16日-11月30日),其中第11、12周为自查阶段,13周为抽查阶段。
二、检查方式
期中教学检查以各单位自查为主,学校抽查为辅。学校通过集中检查、召开师生座谈会、专项抽查等形式,全面检查教学秩序、教学运行、教师教学和教学管理等工作状况。各教学单位可根据本单位教学情况,创新检查方式,突出检查重点,强化检查成效。
三、检查内容
1.检查教学任务书,教师是否按教学计划进行教学,特别是检查有无随意增删课程安排;
2.现场查阅教师教学资料;
3.教师教学基本规范执行情况(包括课堂教学、辅导答疑、作业批改等,是否有随意调课及自行更改上课时间、地点的情况);
4.教研室开展教学活动的情况;
5.教学设施使用、保障状况(教室、实验室、机房等)。
6.听取任课教师对学校教学建设、改革的意见和建议;听取学生对学校、学院(部)和教师的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四、检查流程
1.二级学院负责人汇报(10分钟)
2.查阅资料(15分钟)
3.学生座谈(20分钟)
4.交流(20分钟)
五、材料报送
各教学单位将“期中教学检查总结”盖部门公章于11月22日下午17:00之前报送教学运行管理中心王大山老师,并通过OA邮件发送王大山老师。
六、问题反馈
教务处针对此次期中教学检查反映的问题进行汇总,并将存在的问题反馈至各相关学院和部门,并由教务处监督其整改落实情况。
附件: 1. 教师座谈会意见汇总表
2. 学生座谈会记录表
教务处